近日,某寿险公司在向客户补发保单时,向投保人出具错误保险单现金价值表而引发保险合同纠纷案,通过新乡市红旗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调解成功。投保人李某于2011年投保了某寿险公司保险产品,2016年因保单遗失办理补发手续。2024年3月,李某因经济原因向公司办理退保业务时,却发现补发的保单现金价值与系统金额不一致,李某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退保责任,故产生合同纠纷。2024年5月21日,在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该寿险公司向新乡市红旗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司法调解。经司法调解中心调解员张涛和姜东毅审核,发现该现金价值表与保险条款中的特别约定条款存在冲突。最终,在调解中心两位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同意退还李某所交保费,同时解除保险合同。该纠纷案通过新乡市红旗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司法调解中心的专业调解,有效化解了群众与保险机构的矛盾,切实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 中介部
值班编辑:胡环环
责任编辑:魏巍